2009-04-15 01:19:00 来源: 京华时报(北京)
核心提示:4月14日,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消息,北京2009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上限提至2682元,按照12%的缴存比例,要达到2682元的上限,缴存人的月收入须超过2.2万元。
京华时报4月15日报道 昨天,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了解到,今年北京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上调至2682元,比去年提高290元整。
据北京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,月缴存上限提高290元的原因,是去年职工月平均工资增加所致。
按照要求,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不能突破缴存上限。调整后的缴存上限时间将从今年7月1日开始至明年6月30日结束。
北京晨报记者昨天从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获悉,北京2009住房公积金年度(2009年7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)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12%,缴存额上限为2682元。和去年比,缴存比例不变,因平均工资上涨,上限提高了290元。
据悉,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每个年度都会发布通知,公布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以及月缴存额上限。自2008年度起,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统一为12%,2008年度公积金缴存额上限为2392元。据介绍,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原则上不允许突破缴存上限,也就是说,今年缴存住房公积金,每月不但不能超过12%的比例上限,同时也不能超过2682元的金额上限。
记者了解到,对于提高的近300元缴存上限,实际受益的人群并不大。按照12%的缴存比例,要达到2682元的上限,缴存人的月收入须超过2.2万元。 (本文来源:京华时报 作者:赵阳 翟烜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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